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公告,诚邀有意愿且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售电企业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参与综合评价。
一、项目名称:
阳春市中医院第三方售电公司电力电量采购项目。
二、地点:阳春市中医院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公司必须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合法资质:已进入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目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重大税收违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报价承诺函;
2.项目报价单;
3.项目响应文件(可以将报价承诺函、项目报价单包含在内),正、副本各一份;
4.相应文件须盖公司公章,必要时盖骑缝章,递交资料必须使用档案袋密封,并有封面内容(需要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00。
五、评价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六、联系事项:
1.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662-7768411。
2.资料报送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市中医院内科大楼十一楼运营管理部。
阳春市中医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