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中医院公务车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阳春市中医院公务车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车辆采购最高限价180000元;上牌服务采购预算:25000元,含车辆购置税及保险。
3、采购内容:1.公务车采购;2.上牌等服务及相关物资采购。
序 | 车辆型号 | 车辆限价 | 配套上牌等服务及相关物资限价 |
1 | 传祺新能源小型客车1台 | 180000元 | 25000元 |
注:(1)车型:E8 1.8LATK 7座悦享版;类型:插电混动PHEV;颜色:黑色;生产日期:近3个月。
(2)上牌等服务及相关物资包括车辆上牌服务费、保险服务费(1年)、电动尾门加装、充电桩配置、配套地毯、全车防爆膜及底盘防锈漆等。
二、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6:00。
2.所有报价文件都应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邮寄送达或直接送到我院(需密封信封报价,封面上备注: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市中医院内科大楼十一楼运营管理部,卢老师 0662-7768411)。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 报名要求:成交供应商仅获得车辆供应资格,后续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购车审批程序后再执行采购程序(需提供供货证明、成交车辆合格证等资料)。
4. 如果因购车申请最终未能获得相关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则双方同意取消相应车辆供应资格,互不构成违约。
5.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购车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车辆上牌交付采购人使用。
6. 相关资料: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表
三、车辆购置规定及政策依据
1、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发办〔2017〕71号)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有关规定:“(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2、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大力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粤管〔2021〕3号)文件精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工作要求,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39号)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规定:“节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编制为2个以上(含2个)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如现有公务用车中没有新能源汽车,在配备更新时,优先选配新能源汽车”。
5、根据《阳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引》(阳事通〔2022〕46号)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配备新能源汽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公务用车配备价格是指车辆购置(发票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享受中央或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配备价格为扣除补贴后的价格。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含车辆采购、上牌服务费用、保险服务费用运输、安装、检验等所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五、结果确认方法
基本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存在最低价格一致的情况则随机摇珠产生结果。若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无法最终成交,以排序第2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当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项目做采购失败处理,注:提供相同品牌视为不同的供应商)
六、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一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项目。
1.拒绝配合采购人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2.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3.成交后,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或违约等行为被用户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4.串通报价,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七、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
1.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询价项目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列出报价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相应的参数等内容,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供应商报价文件不得出现负偏离。
2.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采购需求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作为报价文件密封报价。
3.报价文件每页均要求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要求)密封报价。
4.报价时供应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662-7768411
地 址: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市中医院内科住院大楼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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