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院预交金管理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预交金管理公示如下:
一、住院预交金标准
(一)公示病种:参考我院上一年度住院费用前50%的住院病种作为常见病种。
(二)公示额度:结合近3年住院费用数据,区分不同病种、不同医保类型进行测算。
(三)特殊调整:
1.因病情变化需超额度缴费的,经主管医生审批,报科室主任同意后可补缴预交金。
2.医生可根据患者住院治疗时间合理调整预交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3.危急重症患者需紧急救治的不受公示额度限制。
4.患者自愿超额度缴费的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费用结算
(一)出院时完成医保联网结算,预交金“多退少补”。
(二)预交金余额原则上出院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监督管理
(一)严禁强制超标准收取预交金
(二)投诉渠道:0662-7768453(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四、附则
(一)本公示所称“住院预交金”指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按本院规定预先缴纳的医疗费用担保金,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二)本公示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根据政策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1.城乡住院预交金额度表
2. 职工住院预交金额度表
3. 自费住院预交金额度
阳春市中医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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