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阳春市中医院应聘护士岗位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7月21日发布的《阳春市中医院2023年招聘护士公告》,我院已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布,并就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护士岗位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护士岗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见附件)请按本公告要求参加理论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护理理论知识。
2.理论考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10:30-12:00。
3.理论考试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拥军路2号,阳春市中医院内科住院大楼11楼大会议室。
4.理论考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40分进入试室,开考1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本次理论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使用考生本人的智能手机进行无纸化电子考试,请考生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手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理论考试成绩公布
理论考试成绩将在理论考试当天通过阳春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官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微信公众号、官网查询本人理论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
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本院在统筹考虑本院人才需求及考生护理理论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理论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阳春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我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其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我院在理论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由我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理论考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将结合考生报名情况等决定是否进行补录。如进行补录,具体事项将在阳春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官网统一公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院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初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见附件)或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7:30止),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院人事科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662-7768438,电子邮箱:yczy_hr@126.com。
(六)请通过初审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一2023年9月20日17:30前扫微信二维码进入“阳春市中医院护考工作群”,不进入“阳春市中医院护考工作群”者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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