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中医院致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告知书
阳春市中医院致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做到安全住院、放心陪护,现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作出以下规定,请您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一、来院者必须从医院正门口进入院内区域,请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核查粤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询问旅居史;在各幢楼入口及病区入口等再次核查正确佩戴口罩+粤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询问旅居史并填写流调表后方可进入病区。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院病区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请假外出。
三、探视管理要求
1.严格落实院外人员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探视,鼓励釆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2.确实因病情需要(如患者告病重或病危、进行知情同意时、诊疗操作需要等)确需探视时,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的防控要求,强化人员管理,落实如下措施:
(1)经调查流行病学史,14天内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境外人员或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新冠十大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者,均不得探视。
(2)探视者必须持48小时内在阳春市检测的核酸报告,持有效身份证明,由各幢楼一楼入口分诊人员核实身份信息,查看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后进入住院大楼。在各病区入口处再次核查,并填写承诺书,由病区发放探视证方可探视。
(3)每名住院患者每次探视限1~2人,每人探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探视人员在探视期间,应全程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呼吸阀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
(5)注重强化手卫生知识教育,指导落实手卫生。
四、陪护管理要求
1.对于能生活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人员。
2.对于部分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家属陪护者(如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外科术后患者、小孩等),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护前必须持48小时内在阳春市检测的核酸报告、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并填写承诺书,落实“三必查一询问”,进行身份信息备案及发证登记。如有以下情况不得作为陪护:
(1)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新冠十大症者;
(2)14天内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境外人员及14天内外省旅居史者。
3.务必做到“一患一陪一证”。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最多1人,禁止多人陪护或轮流陪护。陪护证需在患者出院时由病区回收并即时销毁。
4.陪护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应经主诊医师同意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筛查,确认无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更换并发放新陪护证明,旧陪护证明由病区回收并即时销毁。
5.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 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的饮食建议由医院饭堂统一安排,尽量避免外出就餐,如确需外出就餐的,应尽量减少在外逗留的时间。
7.病区必须每天对在院陪护人员监测体温至少2次并记录,原则上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8.每天至少清点、核查在院陪护人员1次,确保人证一致。
9.要多方式、多途径对陪护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宣教。
10.注重强化手卫生知识教育,指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证安全,若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和配合,祝患者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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